Responsible Minerals Procurement Policy

负责任的矿物采购政策 

我们针对锡、钽、钨、金、钴和云母的采购制定了以下政策,以避免被定义为冲突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经合组织(OECD)附件 II 风险*。

我们要求供应商从冶炼厂采购上述矿产,这些冶炼厂的尽职调查工作已获得独立私营审计公司审计计划的认证。

如果在供应链中发现风险,我们将要求供应商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风险。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附件 II 风险

  • 与矿产开采、运输和贸易有关的侵犯人权行为(如童工)。
  • 直接或间接支持非政府武装团体。
  • 公共或私人安全部队的非法行为(推卸责任)
  • 贿赂和谎报矿产地
  • 洗钱
  • 不向政府缴纳税费和采矿特许费(逃税)

2024年2月1日
代表取缔役 兼 执行役员社长
岛田康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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